房屋被拍賣金額是如何分配債權
房子被拍賣後,法院如何分配拍賣款項呢?優先順序呢?
分配拍賣款項順序如下:
一 .執行費用,指取得執行名義,聲請強制執行,從查封、
測量、鑑價、拍賣登報等等,統稱為執行費用。
二.扣土地增值稅
三.抵押債權人(大部份都是銀行)分配,有多順位債權人時,
依順位優先受償。
四.房屋稅,地價稅,所得稅等國家欠稅。
五.普通債權人(幾乎是民間債權人),有多位債權人時,依債
權比例分配。
六.如有剩餘,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。
如不足清償債權人債務,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,俟發現債
務人有財產時再執行。
Q2:債權銀行本金+利息及滯納金(也稱違約金)總額如在
設定抵押額內,則為第三順序分配的抵押債權;如有超出,超
出部份列為第五順序普通債權。
一般銀行的違約金是以未繳納貸款利息的10%計算,但超過
六個月後,則以利息20%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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