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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被拍賣金額是如何分配債權

房屋被拍賣金額是如何分配債權



房子被拍賣後,法院如何分配拍賣款項呢?優先順序呢?




分配拍賣款項順序如下:



一 .執行費用,指取得執行名義,聲請強制執行,從查封、

測量、鑑價、拍賣登報等等,統稱為執行費用。


二.扣土地增值稅


三.抵押債權人(大部份都是銀行)分配,有多順位債權人時,

依順位優先受償。



四.房屋稅,地價稅,所得稅等國家欠稅。


五.普通債權人(幾乎是民間債權人),有多位債權人時,依債

權比例分配。


六.如有剩餘,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。


如不足清償債權人債務,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,俟發現債

務人有財產時再執行。





Q2:債權銀行本金+利息及滯納金(也稱違約金)總額如在

設定抵押額內,則為第三順序分配的抵押債權;如有超出,超

出部份列為第五順序普通債權。


一般銀行的違約金是以未繳納貸款利息的10%計算,但超過

六個月後,則以利息20%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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